对于危房如何申报强制拆除?
我们家和另外两户在1992年同时建房,和其中一户共用一面墙体,因基础不牢,94年我们的住房就已经开始下沉,三户的墙体都开有拳头宽的裂缝,有倒塌的可能,从5年前我家就提出住房要重建,因和我家共用墙体(墙体的地基一家一半)的那户不同意,原因是没钱修(那是放赖,他家有钱修),以至于至今不能重建住房,非常烦躁。
请问相关人士:我家可以通过什么政府部门申报危房,以便申报强制拆除后重建?对于我们这种情况相关部门会管吗?
参考答案:找建委,一般不管.
你以相邻权受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那户,就可以强制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