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1,如果父亲在临死前留有遗嘱(不知真假),那请问?从去世那年起,多少日子遗嘱有孝?
2,还有,父亲的那处房子,最早是我的名字,后来改为父亲的名字的。现在继母想改她名。请问?在法律上这对我们有利吗?
请张松柏律师告诉我一下??谢谢!!!
参考答案: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她改为她的名字肯定不利,如果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父亲与她结婚前就有的,那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与她无关,她没有权利分割、继承这部分财产,除非父亲的遗嘱上这样写的。
3、如果想辨别遗嘱的真假很简单,现在的辨别真伪的技术很高的。
不知道你说的张松柏律师是何许人,我是个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得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