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告诉我:对于遗产该怎样分配?
如,老人有5个子女,长子在30年前结婚和父母同住一个院,父母住东屋。如今,父母双亡,4个女儿想分家产,说哥哥如今所住的房子是当年父母所给的,现在没有资格去继承东屋。我想问这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几十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就这样的不堪一击?如果打官司,该怎么做?
参考答案:先确认长子所住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如无特殊情况,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即使没有房产证,在相关部门应该也有相应登记手续,可以认定所有权人。
如果相应手续认定为父母的所有权,那么除非长子能提供其它证据如分家协议等,否则这房子应该在遗产范围内。
如无遗嘱,应该由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其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可以主张适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