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的典故出自于哪里?
原始说法是:山中(有的版本作“洞中”)中方七日(有的版本作“一日”),世上已千年。语出汉籍“烂柯山”的故事。说一个樵夫进山砍柴,见俩神仙对弈,看得忘了时间,等下完,发现自己手里的斧子把已经烂掉了。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说的是下面的事,不同出处我都引一下:
东晋虞喜在穆帝永和年间(345年一356年)作的《志林》:“信安山有石室,王质入其室,见二童子对弈,看之。局未终,视其所执伐薪柯已烂朽,遂归,乡里已非矣。”寥寥数语,把人物、事物、前因后果交代得清清楚楚。简练的文字中,又含藏丰富的意味,让人回味无穷,遐想不已。《晋书》根据虞喜的记载略记为:“王质入山斫木,见二童围棋。坐观之,及起,斧柯已烂矣。”
北魏孝文帝时(471年一476年),郦道元在《水经注》卷四十《浙江水》引《东阳记》中云:“信安县有悬室坂,晋中朝时,有民王质,伐木至石室中,见童子四人弹琴而歌,质因留,倚柯听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质含之便不复饥。俄顷,童子曰:‘其归!’承声而去,斧柯崔然烂尽。既归,质去家已数十年,亲情凋落,无复向时比矣。”这记载较之虞喜所述,不同点甚多。郦道元的记述很具体、生动,但很显然,郦道元是北方人,所闻有异。虞喜是浙江余姚人,所述也早。应该说,虞喜的叙述更为妥当。
南朝梁人任防(460年一508年)的《述异记》载:“信安郡石室山,晋时樵者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烂尽,既归,无复时人。”
《隋书·经籍志》载篇名为《洞仙传》中称:“王质,东阳人(信安当时为东阳郡所辖)也,入山伐木,遇见石室中有数童子围棋歌笑。质置斧柯观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令含咽其汁,便不觉饥渴。童子云:‘汝来已久,可还。’质取斧,柯已烂尽,质便归家计已数百年。”
宋庆元年间(1195年一1200年),祝穆《方舆胜览》在说到衢州烂柯山时写道:“晋樵者王质入山,忽见桥下二童子对弈,以所持斧置坐而观。童子指示之曰:‘汝斧柯烂矣!’质归,见乡闾已及百岁云。”另有张君房所编著的《云航七鉴》等,也记载了此事。
明代记王质烂柯的文章很多,如寥用宾的《尚友录》、胡翰的《青霞洞天游记》、留文溟的《烂柯山记》等。明万历年间(1573年一1620年),国子祭酒萧良有在《龙文鞭影》中写道:“晋王质,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见二童子围棋,质置斧观之,童子以物如枣核与质,含之得不饥。比还,斧柯已烂。至家已数百年,亲旧无复存者。后复入山得道。人往往见之,因名其山日‘烂柯山’。”
清初蔡方炳《增订文舆记》载:“衢州府山川:烂柯山,府城南,一名石室,道书谓青霞第八洞天。晋樵者王质入山,见二童子弈。质置斧而观,童子与质一物如枣核,食之不饥。局终,示质曰:‘汝斧柯烂矣!’质归家已百岁。
另外,余钰、刘兆元、王观文、周鸿、。顾元熙的《龙见壶稿》、《涤襟楼》、《宜园小品》、《芥园文集》、《兰因馆稿》等书中均有烂柯山王质观弈之事的专著。
民国十年六月出版的《中国人名大词典》载:“王质,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中,见二童子围棋,质置斧观之。童子以物如枣核与质食之,便不觉饥渴。童子曰:‘汝来已久,可还。’质取斧柯烂已尽。亟归家,已数百年,亲旧无复存者。复入山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