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民是不是只有一个国籍,什么样的人士属于无国籍人士及后果如何?
相关资料如下,希望有所帮助
(一) 公民。 (422)
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采用“公民”取代了“国民”的称谓,1982年宪法明文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公民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除此,并无其它的资格限制。
(二) 国籍。 (421)
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它就通常被认作是该国的公民,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另外,该国对侨居外国的本国公民有义务给以外交保护,并有义务接纳他回国。
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出生国籍是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各国采取的立法原则不一,有的采用血统主义,有的采用出生地主义;有的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方式。既有国籍是因加入而取得的国籍,一般存在两种方式:①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取得;②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如跨国婚姻、收养、领土转移等而取得新国籍。
我国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避免无国籍和多重国籍现象的产生。对于继有国籍,也规定了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以及申请手续。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最后的批准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国籍法规定在合法成为无国籍人士后,有关部门发给其相应的证书。这种证书相当于外国人的护照,外国人在中国买房不用户口,而是用护照。
无国籍人士最多出现在难民里面,无国籍人士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所以有关于减少无国籍状态的国际公约。中国政府对无国籍人士的权益进行过承诺,但是尽管有中国这样对外国人比较友善的政府,仍然有些国家中无国籍人士权益得不到保障。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可以提出合理的理由申请成为无国籍人士,这种事归公安局管。成为无国籍人士后,你在一些方面可以享受外国人待遇,但是也同时要尚失了你的公民权。且不说你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首先你的生存条件开始变得严酷起来,因为你的工作应该和外国专家一样,由外国专家局批准,一般单位无权利雇用外国专家,当然也不得雇用你。当你成为外国专家之后,一般你的工作合同是有时限的,在合同时限之外,你不得擅自打工。你如果打官司,你作为无国籍人士,目前尚不能作为代理进行诉讼,但你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中国不会驱逐你,因为你没有护照,外国政府不给你签发签证,你哪里也去不了。你如果作为难民倒是可以,但是驱逐难民涉及政治影响,不是中国政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