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
我有个朋友04年4月母亲遭遇车祸身亡,经过法院调解得到7万元赔偿,外祖父母都健在,有一个阿姨和五个舅舅,三个小孩,当时大家都没有对那笔钱在意,没有意识到要分掉那笔钱,就在前几天那些舅舅们上门找她父亲要钱,并且说如果不给就准备起诉。请懂法律的兄弟姐妹们谈谈,如果起诉了大概要分给外祖父母多少钱?听说过两年的诉讼有效期,具体什么意思?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你朋友的母亲家族的实际情况,有继承权的是你朋友的父亲、你朋友和你朋友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那些舅舅们就算起诉也没他们的份.
至于份额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同是一家人,大家就好好商量了。
时效问题的解存在两年诉讼时效期,你朋友的母亲是04年4月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继承从04年4月开始,如果继承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异议应在06年4月前提出,舅舅们提出异议的时间如果是这在二年间,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根据,适用时效中断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