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几年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会判给谁?
首先先说明一下,那个叫“hu500108 - 首席执行官 十四级”的是一个法盲级的人物,我看了他好多回答都是错误的,你不要相信他的话。他的错误回答详见:对“恰似落叶飘零 - 魔法学徒 一级”提出的“房屋共有产权问题”的回答和“zhenglvb - 试用期 一级”提出的“买二手房要办哪些手续。卖方是原来的房主,还要交什么税???急!!!”的回答,他回答的简直是狗屁,一个法盲什么都不懂!这样的人在这里误导大家简直是一个祸害!
接着回答您的问题:
原属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长期共同生活使用,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但是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高院没有明确规定“婚后长期共同生活”具体该是多长时间。审判实践中一般都是酌情而定。
以下是关于你的问题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房产婚后夫妻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函
1.1991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90〕民他字第53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法(民)发〔1990〕字第104号关于蒋家正、蒋淑芳与徐文英等人析产继承案的请求报告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蒋松琴与徐文英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长达二十年等情况,依照我院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精神,原属于蒋松琴的婚前个人房产应视为他与徐文英的夫妻共同财产。蒋松琴去世后,应按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把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来的属于蒋松琴的那部分作为蒋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各自继承的具体数额,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