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公务员招聘岗位以及报名时间
职位查询
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在《大学生》杂志2006年增刊上刊登,也可在10月12日后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人事部网站()
新浪网()
中华网教育频道()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有关报考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进行报名和查询。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6年10月14日0: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2、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申请审查。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人员,请于2006年10月30日8:00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网上确认。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5个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6:00在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北京等25个省(区、市)考试机构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可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在河南、海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等6个省(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3日-4日9:00- 16: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现场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同上)办理减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