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交纳问题
境外企业还没有在国内设立办事机构,但是雇佣国内人员工作并且对其支付工资,那么国内被雇佣的人员要如何自己交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是以外币支付,个人所得税要按照怎样的税率交纳?谢谢!
参考答案:1、缴纳问题
需要被雇佣人,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去申报并缴纳。
2、税率问题
外币要按照收入当日外管局公布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工资薪金不超过1600元的不纳税,1600元以上
不超过500元的,5%
超过500元——2000元,10%,速算扣除25元
超过2000元——5000元,15%,速算扣除125元
超过5000元——20000元,20%,速算扣除375元
超过20000元——40000元,25%,速算扣除1375元
超过40000元——60000元,30%,速算扣除3375元
超过60000元——80000元,35%,速算扣除6375元
超过80000元——100000元,40%,速算扣除10375元
超过100000元的,超过部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