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那些机关拥有行政立法权?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拥有行政立法权。此外,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市等) 。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拥有行政立法权。此外,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