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问题,有谁知道详细的规则
我最搞不清楚的就是买卖双方运输标的物时风险怎么转移,我查了资料,里面涉及到了赴偿之债,往取之债和送交之债等的风险转移.资料说赴偿之债和往取之债适用交付主义,而送交之债的风险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运输承揽人后由买受人承担,向大家请教一下赴偿之债、往取之债和送交之债的概念(最好能举例子说明,本人理解能力有限,呵呵),大家知道的风险承担的规则都可以说出来。
参考答案:买卖可以分为三类交付方式
1:送货.至送货到转移风险!
2:提货.至提货转移风险!
3:货物托运.至交付托运公司起转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