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好心人帮忙:从法律上看,应当怎么办?
近来,我为房子的问题很伤脑筋!所以来此请好心人帮忙!
情况是这样的:前些天,我母亲过世了。因为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我还有两个姐,均已出嫁多年),而且我一直很孝顺父母,父亲就把我父母俩的两处房子全部过户到了我的名下(在过户前,由于房子是公房,按照我们当地的买断房屋产权的方法,父亲把两处房子都进行了产权买断)。这两处房子一处是我结婚时父母给我结婚用的,但房子名是父亲的;另一处是父母居住的。后来,我的两个姐知道了这件事,就吵着要分房产。我想请问好心人:我的两个姐姐对这两处房产还有继承权吗?如果有,两个姐姐应当怎样继承!
参考答案:你父亲把两处房子全部过户到了你的名下,如果是经过你母亲生前同意的话,就是合法有效的。你父母的行为是财产赠与行为,不属于财产继承问题,和继承权无关。
如果你母亲生前没有对房产问题作出过表示,那么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分出一半为你父亲的财产,另一半是你母亲的份额,属于遗产,由你和你父亲、你两个姐姐共同继承。即再分成四份,各人占一份。如果你父亲仍然愿意把他的部分给你,你的房产就占了绝大部分,即总房产的一半和另一半的二分之一。对你两个姐姐的份额你可以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