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教一个关于人身损害的问题?
某日白天,刮10级大风,卷起商场入门口的地毯。正巧我朋友从门口往里走以躲避大风,踏在地毯上,被卷起的地毯重重打了一下,摔倒而导致骨折。请问,商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吗?法律依据如何?但是商场不承认是在踏在地毯上摔伤的。而是我朋友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当时看到此情景是我朋友的老公。这里请教各位两个问题:1、因为涉及亲属关系,她老公的证词证据力不是很强。我朋友该如何举证证明是因被风卷起的地毯而受伤的呢?2、商场对朋友的受伤是否有过错呢?我朋友觉得在刮大风的情况下,商场没有收起地毯,或者将地毯固定好,存在过错!谢谢大家
参考答案:台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准备材料去证明天气预报有关台风的强度是否和实际相符,以及“台风”的强度跟往年比是否有明显的增强;当然“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在于商场,且很难证明是“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
退一步,即使认定不可抗力,可以推定适用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即应考虑不可抗力的影响及作用,而去决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我的判断是,即使构成不可抗力,鉴于商场在台风天气下户外设施的管理不善,与损害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至少承担部分或者主要的责任。
主张的渠道先消费者协会,不成侵权之诉;
事故原因的证据方面,除了老公的证词外,还有天气预报,医院病例,伤残鉴定,有条件的话,可以让有关医务专家就事故原因出具一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