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产后复职3个月合同到期,公司(天津开发区的)不再与她续签,应怎样补偿?
我老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合资公司工作,
05年2月1日开始休产前假(公司给基本工资),
05年6月14日开始休产假(公司不发工资),
05年9月14日开始休哺乳假(公司不发工资),
06年6月29日复职,
06年9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与个人协商不再给续签,请问应该有什么补偿?还有再就业补偿金应怎样计算(算那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扣除保险之前的吗?)?
参考答案:哺乳期不得辞退员工
我老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合资公司工作,
05年2月1日开始休产前假(公司给基本工资),
05年6月14日开始休产假(公司不发工资),
05年9月14日开始休哺乳假(公司不发工资),
06年6月29日复职,
06年9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与个人协商不再给续签,请问应该有什么补偿?还有再就业补偿金应怎样计算(算那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扣除保险之前的吗?)?
参考答案:哺乳期不得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