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保险管制”是什么意思?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保险管制的着重点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这种管制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同时,它还通过取消险种费率的严格限制等措施以保持并促进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这是因为,“对保险而言,设计一套限制很严的管制系统使几乎不可能清偿能力不足事情发生是可能的,但保障对很多消费者会很昂贵或买不到。因此,目标应该在于建立适度的诱因,以求有效率与安全的营运,并且在于制定维持保险人倒闭数量在可接受的范围。”十分明显,适度保险管制就是在激发保险公司竞争活力的效率性与维持该行业的偿付能力的稳定性之间寻求一种最优权衡。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适度性进行精确的估算、判断其所属的层次,进而做出最优的权衡。因而对适度管制认识的根本在于量化。一个国家的保险管制程度控制在多大的量的基础上为最佳,这是一个到目前为止没有确定结论的问题。这是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不同,政府的作用都不一样,因此保险管制模式也就不同。而且即使是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对保险管制程度也有不同的要求。但我们以往对保险管制程度的讨论恰恰割裂了保险管制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忽视了保险业不同发展阶段对保险管制规模的决定性作用。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保险管制程度都是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