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开庭,我是委托人,请问我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简单说一下吧:因生活锁事,我家被人砸了两次铁门,我爸从外地赶回家把那人和他老婆打成轻伤,经司法局调解,赔偿他们10000元整,我们要求他们赔偿铁门,他们不肯偿。我爸把他告上法庭,因为我爸妈都在外地,受委托人是我。请问法律高人,我在法庭上有什么注意事项?应做什么说什么,不应说什么做什么。我已有充足的证据。
参考答案:轻伤及以下是可以私了的(浙江省).
至于你出庭一是出示证据,二是找到相应的法律规定,三是考虑对方会有什么证据,会找什么法律依据,你如何应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