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退养后到新的单位工作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离岗退养是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的一种方式。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规定,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富余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这部分职工仍然和企业保持劳动关系。这项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接近退休年龄职工的关怀,也减轻了企业负担。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明确指出:“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离岗退养的职工,在内退期间,如果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