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我刚进公司的时候曾签过一份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就是说我自己本人没有!到底签了几年我忘了,公司说我签了两年,说我还没到劳动合同期限,要我赔违约金,而且他那份合同书上面没有写明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之类的,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应该赔偿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参考答案:首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且是双方真实意识的表示.
其次,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是附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再次,你所讲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完善于,应该有劳动期限,劳动性质及报酬的约定.否则也将是一份效力未定的合同,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
最后,因为你称,你与单位所签合同内容有出入,且你手里并没有合同书原件,所以,即便是合同内容存在瑕疵你也很难举证说明,更有可能出现一方善自更改事同的情况发生.如果单位提出从前合同中有约定提前解约之违约金的存在,那么如果经劳动仲裁,而对你将不是很有利.你现在应该相办法收集相关证据,以解释说明你的情况和不付赔偿责任的情况. 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