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
我是一名在校的高中生 我的理想是第四军医大 可是听说那学校特难考
我想问一下第四军医大具体的招生信息 越详细越好 还有 什么是委培生啊?
参考答案:第四军医大学学校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门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1954年由原第四军医大学和原第五军医大学合并而成。原第四军医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晋西北军区卫生学校,原第五军医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中央大学医学院。学校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面积2840亩。
学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机关设四部和研究生院,下设基础部、航空航天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预防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士官系、研究生管理大队。下辖三所临床医学院,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西京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唐都医院)是现代化的综合性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院)是全军唯一的、在全国有很高知名度的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人才济济,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全校现有教、医、研人员3000余名,其中正副教授(含相当职务)近700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各1名,长江学者7名,博士导师162名,硕士导师39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还聘请了周光召、杨振宁等8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6个,二级授权学科47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9个,设6个博士后流动站。国家重点学科13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学科1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全军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1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10个,全军医疗专科中心12个,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12个。学校同时还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努力培养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未来军事斗争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建校以来,已为军队培养了近6万名医学专业人才,其中研究生5365余人。不少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我军各级卫生机构的领导,还涌现出了曾被国家和军队授予“富于理想、勇于献身的优秀大学生”张华、“华山抢险战斗集体”和“模范学员大队”等荣誉称号的一批先进典型。教学改革成绩显著,2001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同为获得此项殊荣的三所高校之一。目前在校学员9000余名,其中研究生2080余名。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近年来,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军事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奖1200余项。“九五”以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数量居全国医科院校前列。学校在国家源期刊杂志发表论文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量也在全国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学校对外学术交流日益增多。1978年以来,学校共派出3500多人次到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教学、医疗或研究机构留学和学术交流;接待83个国家和地区的近9000名专家学者来校访问,其中9位是生理学或医学诺贝尔奖获得者。目前学校已与美、英、日、法、德、澳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术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
学校具备一流的教学设施。图书馆1.2万平方米,藏书80万册,中外文期刊1400多种。馆内设有光盘检索系统、图书资料缩微系统和拥有270多台计算机的电子阅览室等。校园信息网络和军队院校园区网络功能优良,覆盖全校所有单位。学校拥有教学标本陈列馆、计算机教学中心、外语教学中心、基础医学教学实验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和现代化的教学指挥中心等教学公共设施,为国内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学校和下辖的三所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医疗设备先进,拥有生物传感器、增强型流式细胞仪、激光共聚焦扫描系统、超高速CT、新型MRI、直线加速器、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仪(PET)、低压舱和弹射塔等大批现代化的设施设备。
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军队重点建设大学,全校人员正齐心协力,锐意进取,按照“团结、求实、创新、献身”的校训,发扬“德育为先,学问为本,和谐为贵,进取为荣”的办学传统,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特色型、创新型、和谐型、现代型名牌大学。
2006年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一、临床医学专业
设八年制、五年制本科。分别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和临床医师。开设解剖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军队流行病学、军队卫生勤务学等60余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分别授予医学博士(M.D)和医学学士学位。
二、口腔医学专业
设八年制、五年制本科。分别培养高级口腔医师和口腔医师。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主干学科相关课程外,还开设有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和口腔正畸学等专业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均拥有一流的教学仪器设备,另有一所现代化的口腔医学专科医院和口腔医学研究所供学员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分别授予医学博士(S.M.D)和医学学士学位。
三、空军临床医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空军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专业课程外,另设航空航天环境生理学、航空航天生物动力学、航空航天心理学、飞行人员(学员)医学鉴定学和空军卫生勤务学等专业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均配有供教学实习和科学研究的大型特种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四、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医工结合的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才。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外,还开设电路原理、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自控原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医学仪器等专业课程。设有相应的专业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有供教学及科学研究使用的新型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康复医学与疗养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全军疗养院医师和全军医院康复医疗、理疗及体疗科高级专门人才。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主干学科相关课程外,还开设有康复医学、物理治疗学、运动医学、疗养学等专业课程。相关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精良的教学科研设备,学校还建设了一批条件优越的专业实习基地。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生物技术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生命科学、技术领域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专门人才。除开设工科基础课程外,还开设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微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细胞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生物安全等专业课程及反生物战相关的军事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给予“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政策,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成绩优秀的保送进入研究生学习。
七、药学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药物生产、检验、流通、使用领域内鉴定、药物设计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药剂师。开设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动力学、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药剂学、军队药材供应管理学、军队医院药事管理学等主要课程。学校药学系主干教研室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全军医学研究所(中心),教学科研设备一流,还拥有具备药学中试生产条件的药物研究所,可供学员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部队卫生行政管理和医药卫生统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开设高等数学、概率论、线性代数、临床医学概论、军事医学概论、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医学统计学、军队卫生统计学、医院统计学等主要课程。该专业主干教研室系全军卫生统计专业的教研中心,拥有雄厚的师资和先进的设备,可为学员专业实习提供良好的条件。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006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军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外语只招收英语考生,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区域
在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新疆1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女生招收比例为3%。
四、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志愿献身国防医学事业。政治审查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
2、考生年龄:考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3、身体素质:面试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招收办法
1、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
2、本科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由我校按考生报考条件和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待遇
1、军校无军籍学员入校后,经复查合格者,即正式入学。在校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费由军队负担,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并按规定标准每月发放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2、军校无军籍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3、军校无军籍学员入校经复查合格后,与学校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员淘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退学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军校学习期间全部生活补助费、服装费和学校按人员标准计领的公务事业费,并按有关协议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分配去向
按照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分配到全军各部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和院校工作。
地 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第四军医大学招生办
联系人:张 旭
电 话:(029)*********** ***********
网 址:
邮 编:7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