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迷惘
请问深圳市宝安区的工资如此调整是否触犯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底薪700元 平时加班:3---6元 周末加班:5元居市政所说:平时加班最低5元.....也就是说1.5倍以上,并请问公司可否把加班费私自调到1.5倍以下,如果能调,是在哪种情况下才可以调动``````
参考答案:公司没这权力,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所以,你们区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