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未成年盗窃的处理,急急急,
甲某(本人)17周岁,是河北县里的一家电厂的工人,在2006年9月16日中午,临下班时发现本车间煤化验室的电脑USB接口上有一个U盘,以为是刚刚离开回河南的几个给我们安装设备的工程师的东西,便把他那走了,中午吃饭时把那东西拿到网吧试试不能用,网吧管理员说是驱动不能用了,便把他留在网吧管理员那帮我研究,下午车间师傅说煤化验室不能做实验了,说丢了一个加密狗,当时我不认为是这个东西,也没在意,当后来知道了是这个东西了,电厂也报警了,也不敢承认了,想趁人不注意,悄悄换回去,可是没有等到,便被公安局的抓到了,被刑警铐了18个小时,并定为盗窃罪,没有见任何人,后来被家里人花了两万块钱保走,但是取保候审单上写的是一万六,说另外四千是给厂子的损失,但是电厂说并不要损失,后来去找到刑警,他们把取保候审单强强扣下,次日说电厂补偿要一万一的损失,我们该怎么办,请懂法律的帮帮我,因为家里的条件真的付不起钱的,那两万也是乱凑起来的的,
参考答案: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就是不应该交给你们的,你们应该得到的是去银行交保证金的时候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你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公安机关告知你的规定(具体一点说就是刑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你家交的一万六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给你们。至于你说的你开始只是以为是别人的顺手拿走了,可是你拿走能证明你是为了还给别人吗?而且你拿去网吧,这个更让人感觉你是想占有的,你又在知情后没有马上退还,不管你当时处于什么心理你都是在被抓住后才拿出东西的,盗窃肯定是构成的,我也赞成上面有位朋友说的,你的情况复杂,应该委托律师,并且对盗窃物品进行价格鉴定,赔偿问题只能跟厂方进一步协商了,也许有律师出面交涉会更容易些。
即便真是河南的工程师忘记到那里的东西你也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呢。还是快找个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