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天津市宁河县这种鬼地方的法律有人懂吗?!
事件:司机,因开出租电动车被人家讹上了!经过:坐车的人在司机没有停稳车的时候急于下车而当场跌倒,送至医院后治疗,住院3天,伤者为一老太太,其家人(她老伴)认为是自己先未停稳车下车在先,住院也没有花多少钱,所以没有追究司机责任,事情原本就这样了。可是,事发待二老出院后,老头的弟弟找上司机,说这事没完!因为此人与司机家住的很近,找事很方便,然后就天天来找司机的麻烦,还到司机的定点候车地方闹事,司机要他去告自己愿赔偿,他又不去;他又不说要赔多少钱;就是每天烦人。请问,1.司机是否该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告状,这属于什么案子?民事吗?3.司机有什么更好的方法解决此事呢?因为司机这种职业本身就紧张,天天又有个闹事的,肯定会影响司机每天的情绪!4.请高人指点!
参考答案:如果说老人家已经康复了,没有什么后遗症的话,司机也不必付责任的.但是司机要对其付赔偿责任.
如果起诉,属于民事案件
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理由是对方干扰你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