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挪用公款问题?
我是一名企业单位的主办会计,用客户资金30万元借给朋友急用,此笔款在7个月后全部还清 1年后检察机关到本单位查帐,无意中在我工作笔记中发现借30万元给他人的经营笔录,本人未从中得利,单位也没有受损请问此情况按现有法律怎么定罪和量刑?
参考答案:主观有挪用的故意,客观上有挪用的事实,如果证据确凿,这个挪用公款的罪名是肯定的.
但是量刑不一样,同你的事后表现,造成损失大小及社会危害性有关,这个要参考刑法来看了.同你单位的态度也有关系,这个你也要注意
按你说的情况,你认罪态度好一点,配合积极一点,我想,不会判的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