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算是北方还是南方啊?
湖北自古就是中原,时南时北,亦南亦北,非南非北。
(摘自 )
湖北省位于中国的中部,长江中游的洞庭湖以北,故称湖北,简称鄂。湖北省北接河南省,东连安徽省,东南和南邻江西、湖南两省,西靠重庆市,西北与陕西省为邻。介于北纬29°05′~33°20′,东经108°21′~116°07′。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94%,居全国第16位。截止2000年11月,全省人口6027.82万人。全省设有武汉、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樊、鄂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12个省辖市,仙桃、天门、潜江3个省直管市,1个恩施自治州和1个神农架林区;市辖区(县级)35个,市辖县(市)63个,其中22个县级市,39个县,2个自治县。省会城市为武汉市。
(摘自 )
地域形象:“亦南亦北”
湖北文化的交融性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位于古楚国中心区的荆楚旧地原本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少有民族偏见,且立于东西南北之中,介于华夏蛮夷之间,不仅是楚文化向东南传播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原文化和南方少数民族文化融会交流之区。文化开放、“夷夏交变”,熔铸了楚文化强大的包容性,而“亦夷亦夏、非夷非夏”,是对楚文化兼收并蓄、杂陈博致这一重要精神特质的准确概括。屈原的诗歌就体现了“夷夏交变”的特色。
从行政区划的变迁来看,元代以前,今湖北地域曾长期分属若干个高层政区,如鄂北曾长期与河南联系在一起,鄂东南曾经划归江西,鄂东北曾与皖西合并在一起。直到南宋以后,今湖北省区才初现轮廓。而在湖北行政区划最后整合确立的过程中,周边各省的文化因素不断融入湖北文化系统,史志记载,湖北各地“俗尚杂而多端”。如鄂西北地区“民兼秦晋之俗”,“有西北之风”;鄂西南山区“人好巴歌”;鄂东南一带“有三吴风”。这种情形确实显示出湖北文化强烈的交融性。
从地理方位来看。湖北不东不西,不南不北,因此在历史上地域面貌不断发生变化。西周早期时,以今湖北为中心的楚文化属于中原周文化的范畴。从春秋中叶楚人自称“我蛮夷也”到秦汉,江汉文化所表现的是典型的南方文化特征。自东晋南北朝到宋元时期,荆楚文化又被视为北方类型,“异于江之南之俗”。明代以后,湖北文化总体上被判归南方。即使是这样,两广一带仍称湖北人为北方人。与此同时,湖北人在信仰和生活习惯上虽接近南方,语言却属于北方语系。这种时南时北、亦南亦北的地域形象,足以表现湖北地域文化交会兼容的特征。湖北人之所以不太有地域偏见,其重要原因或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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