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理解刑事时效期限
刑法第八十七条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偶认为没有多大的价值!
举例,如果某人犯的罪追诉期是20年的,根据第八十七条可以理解,只要警察抓该人20年没抓到就了结了。
但是按该第八十八规定的内容,如果该人杀了人,犯了死罪,之后跑了,20年警察没抓到你,但人家公安立案了,这样就没有过追诉期。
难道,除非只有某人杀了人隐藏的很好,毁尸,被杀人被认为失踪,20年都没被发现。或某人杀了人,警察知道了,该人也没跑,警察知道是他干的,也不抓他,这样过20年,就是才能过了追诉期。想想这样可能吗?
参考答案:你理解的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