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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只储蓄式国债7月1日首发
国内第一只以电子方式记账的储蓄式国债将于7月1日正式面市。昨天,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1日起发行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期国债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
所谓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与凭证式国债同属于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储蓄国债,具有仅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可流通、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和付息方式多样化、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等特点。
目前银行3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3.24%,缴税后的实际收益率为2.59%。投资者购买本期储蓄国债的实际收益率将高于银行存款实际收益率0.55个百分点。
本期国债的发行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6年7月1日起计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其发行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每一账户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
此外,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准提前兑取,满半年不满2年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3个月利息。
根据相关规定,本期国债由具有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七家商业银行代销。各家银行的代销额度分别为工行37%、建行22%、中行17%、农行9%、交行7%、招行5%、北京银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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