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就业协议也要赔偿违约金吗?
我是今年7月即将离开校门的大学毕业生,不久前受学校推荐与一家大型企业签订了一份由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公司协议内容的印章(包括收入待遇,保险,户口,住宿等内容,以及如果违约赔偿3000RMB的条款。是直接印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和我的签字的协议,并被收走了我的毕业生推荐表。
这个协议本身不是合同,也没有经过学校和相关劳动部门,我当时理解它只是我们双方表明我满足它的条件 毕业后愿意到它那里去,它也愿意接受我的意向性协议。
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打算去它那里了,除了上述的协议我没有跟它签过其他合同或者正式协议,也没有去实习或者试用过,现在是否也要为这么一个意向性的协议交纳3000RMB的违约金。有什么根据?
另外因为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如果我暂时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参考答案:这要看是否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了,即使认定为劳动合同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调整的!
如果你们现在并未签订其他任何书面合同且单位也位通知你去实习培训或着手为你办理落户等,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你应该及时通知对方,至于违约金的事也是可以谈的(实际上对方也并为此付出对价且也很难认定为正式签了劳动合同,主张违约金也很难),现有高校就业模式下这个协议很难认定为生效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