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宜要回来,除非有一种情况: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送给女方而且男方因购买首饰而导致生活因难,除此之外就算是女方的了
女方买的电器,如果是婚前买的,同样适用上面所说的男方的那个原则,如果是婚后买的就按夫妻共同财产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