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贵所律师您好:我是五大连池市人!我有一个煤证在本地经营煤炭生意,前几年认识一个外地同样经营此生意的人,他提出交换煤证使用,我们换在对方经营地点经营,私下我老公跟他签了协议,上面有各自签字和手印.请问此协议是否生效!煤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他因为车祸去世了,有说他去世前将此煤证卖出了,但是前些天我到哈尔滨相关部门查看登记,上面还是我老公的名,并未过户给任何人,请问如果说买他煤证的人有跟我老公签的协议,但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协议是否生效!谢谢!期盼您的回复!
参考答案: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的规定, 除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就本案而言,当事人互相交换煤证使用,不属于《矿产资源法》第6条的规定转让情形,也没有经过依法批准,属于采矿权的非法转让,就此签定的互相交换煤证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其次,煤证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得看转让的原因是否为《矿产资源法》第6条的规定的情形和是否经过法定的部门批准,以及协议本身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因本案并未具体说明转让的原因、具体情况、程序,所以无法判断该转让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