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适用会计制度是用行政事业会计还是应该用企业会计?
我们单位是社会团体,对一些专项基金管理应该如何入帐,比如说我们最近有一个项目,收到上级单位的一笔钱,是以后开展这个项目的专项经费,这笔钱我们是没得赚的。在帐面上应该怎么处理,要开什么发票?可不可以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怎样做会计分录?还有之前上级单位还没有给我们经费时,我们垫付的这算钱要怎么处理?是不是要算入费用支出,可是这又不是我们的业务费用,这个又应该怎么办?不知道我说得清不清楚,麻烦告诉我一下,谢谢!
参考答案: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