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计算问题
我爱人是2007年3月5号开始到公司里上班,公司说至少签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后来我查到如果是一年的话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我想问一下这一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包含在一年的合同里,即如果签一年的话是到2008年的3月5号到期还是到2008年的4月5号到期.另外由于她是在学校工作,关于塞暑假的工资法律有没有什么规定?谢谢。
参考答案:首先,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单位称一年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们双方有诚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你爱人上班的第一天即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03.05-2008.03.04。据你所述,你爱人应该不是公立学校的正式教师吧?寒暑假期间如果不上班的话是不应当得到工资的,但是可以要求适当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