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才25分,一下子拿出20分来做悬赏分,所以请大家务必帮忙啊
我外婆有一个姐姐,这个姐姐领养了一个儿子,注意是领养哦,这个儿子生了一个女儿,请问我和这个女儿算不算近亲啊,我想应该不算吧,因为她和我实质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啊。那么我和她能不能在一起呢?如果她的父亲不是被领养的,那么我和她有算不算近亲呢?请告诉我啊,多谢了啊。
参考答案:没事的,你们没有血缘关系,完全可以结婚,至于他们说的伦理道德在你这样的情况也说不上,你外婆的姐姐领养的儿子的女儿,这种关系好像真的和你八杆子打不着哦.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带有相同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根据概率可以分为:一级亲属,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同胞之间,其基因相同为二分之一;二级亲属,一个人和他的叔、伯、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基因相同为四分之一;三级亲属,表兄妹或堂兄妹之间,基因相同为八分之一。从你的情况来看,即使她爸爸不是被领养的,你们也可以结婚的.你们不属于近亲结婚,也不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