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道法律问题。
某送奶人将张某家的牛奶放到了王某家的奶箱里面,王某不明所以,取出弃之,请问王某的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王某是否有过失??
参考答案:补充回答:这样存在争议的题目无需多纠缠
我看到的答案是4,也有人会和我一样觉得1也是准确的答案。如果说侵权,我觉得应该是算不上的,再说不当得利也是侵权的一种,所以本来这个题目出得就不好
关键是你知道什么是不当得利,何时需要返还全部利益何时只需要返还现存利益
=========
这好像以前在司法考试的题目中见到过哈哈
应该是在涉及不当得利的时候提到的吧,送奶人的失误使得王某得到了本不属于自己的牛奶,这就是不当得利
那么接下来就是涉及不当得利返还的问题了,对于不当得利人来说,因为他没有管理的义务,如果导致标的物灭失,那么就要看他占有该牛奶是善意还是恶意了,如果是善意的,那么只需要返还现存的利益,如果是恶意的,那么就需要返还全部利益
对于王某来说,他没有恶意取得牛奶(全程也没有恶意),所以在牛奶被丢弃之后无需返还牛奶,也不存在你所说的过失(其实有没有过失不会影响定性)
司法考试的答案排除了不当得利我认为有些不妥,但是实践中这种问题没什么值得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