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
大家好!我在北京,我们单位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批复的可能性很大,现在有以下问题请教大家:
1、取得的增值税票是90天内有效,这个时间是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文件以后才开始算吗?比如,我2月份批的一般纳税人,我一月取得的发票还可以去认证抵扣吗?
2、一般纳税人给客户开票,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票?
3、我知道的,一般纳税人现在有种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发票只要开具也是按17个点去交税,对把?但是这个发票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4、我单位是高薪工业企业,主要客户是科研单位和高校,他们一般不需要普通发票的,这样我们不亏死拉?
5、一般纳税人的进项认证发票的品目,是不是必须在开票时保持一致?没有进项的产品名称,能否开具增值票出去?
谢谢同行或者老师指点!
参考答案:1、1月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可以让开票单位作废重开。
2、不能。
3、按17%纳税,但对方不能抵扣。
4、有进项抵扣,也不算亏。
5、不一定要一致。没有进项的也可以开增值税票(比如买了钢材做成螺丝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