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是干什么的.
美国联邦调查局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FBI),是美国司法部的主要调查手段,根据美国法典第28条533款,授权司法部长“委任官员侦测反美国的罪行”,另外其它联邦的法令给予FBI权力和职责调查特定的罪行。FBI现有的调查司法权已经超过200种联邦罪行。十大通缉要犯清单从1930年起公布于众。
FBI的任务是调查违反联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护美国调查来自于外国的情报和恐怖活动,在领导阶层和法律执行方面对联邦、州、当地和国际机构提供帮助,同时在响应公众需要和忠实于美国宪法前提下履行职责。
在FBI每次调查的情报资料后,递交适当的美国律师或者美国司法部官员,由他们决定是否批准起诉或其它行动。其中五大影响社会的方面享有最高优先权:反暴行、毒品/组织犯罪、外国反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
FBI曾经有不纯的历史, 即支持法律, 有时候又破坏它。但在大多数美国人的通常印象里:它是打击罪行最有效的机构。专门特务的人员每年都在增长,现在已经超过11,000名成员。大多数专门特务驻在外国,作为大使法律随员在美国使馆工作,FBI自称为:“LEGATS”。
联邦调查局的历史
在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任期中,司法部长查尔斯·约瑟夫·波拿巴,于1908年7月26日成立了由专门特务组成的联邦调查局。一开始叫做调查局(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简称BOI),到1935年改为联邦调查局。
约(翰)·埃德加·胡佛在1924年5月10日成为调查局局长。当时调查局花费大量精力调查没有犯罪的政治激进分子(如,社会主义者阿尔贝特·爱因斯坦 )。当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在任时,提醒胡佛自由主义不是罪行,而应是现任总统和行政部门的政治活动。
FBI科学检测罪行实验室(众所周知是FBI Crime Lab),正式成立于1932年11月24日。
二十世纪30年代,联邦调查局逮捕了一批臭名昭著的绑架,抢劫和杀人犯,例如John Dillinger, "Baby Face" Nelson, Kate "Ma" Barker, Alvin Karpis和George "Machine Gun" Kelly。在打击三K党的行动中联邦调查局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从二十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联邦调查局调查了针对美国的间谍案。二战期间联邦调查局曾抓获8名到美国执行破坏任务的纳粹间谍。
联邦调查局还针对美国的有组织犯罪进行了很多工作,打击了很多犯罪组织和集团,例如Sam Giancana家族和John Gotti家族。
二十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联邦调查局进行了颇有争议的Cointelpro行动。这次行动的内容是调查和妨碍美国持不同政见的组织的行动。这些组织包括军事组织,非暴力组织和民权组织。胡佛关于马丁·路德·金的调查也是臭名昭彰的 – FBI没有找到任何犯罪证据,并试图使用其私人性生活录音带进行要挟。《华盛顿邮报》声称联邦调查局还至少给马丁·路德·金寄过一封怂恿其自杀的匿名信。
在1990年代,显示FBI科学检测罪犯实验室经常犯低级错误。在一些本来证据显示嫌疑犯无罪的案件中,技术人员却报告证明他们有罪。当这种错误被发现时,许多这样的案件会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