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使用过程
包括谁开票 两地银行之间及银行与开票人 ,受票人之间的操作程序, 越详细越好
参考答案: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的内容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应理解成汇票上不能记载支付条件。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进口方或其指定银行。
收款人名称。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或其指定银行。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实际业务中汇票尚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倘未列明,可根据票据法予以确定。
汇票的种类
汇票从不同角度可分成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 (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按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只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的商业汇票,经企业或个人承兑后,称为商业承兑汇票。远期的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后,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后成为该汇票的主债务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银行信用。
票据行为
汇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都由票据法加以规范。主要有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如需转让,通常应经过背书行为。如汇票遭拒付,还需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追索权。
汇票的票据行为简图如图所示:
出票(Issue)。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担保证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付款(Payment)。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注销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务债权关系即告终止。
背书(endorsement)。票据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quot;前手",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背书转让为汇票的贴现,即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贴现率结算的贴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
.拒付和追索(Dishonour&Recourse)。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均称拒付。另外,付款人逃匿、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持票人无法实现提示,也称拒付。出现拒付,持票人有追索权。即有权向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要求偿付汇票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的权利。在追索前必须按规定作成拒绝证书和发出拒付通知。拒绝证书。用以证明持票已进行提示而未获结果,由付款地公证机构出具,也可由付款人自行出具退票理由书,或有关的司法文书。拒付通知。用以通知前手关于拒付的事实,使其准备偿付并进行再追索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结算金额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 现金。
(1)银行汇票记载内容:
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出票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2)银行汇票办理方法。银行汇票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其办理办法如下。
①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 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签章。申请人或 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 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③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认真审核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 载的内容是否-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个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 并与大写山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 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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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3)银行汇票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内容:
①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估算金额为准。
②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 银行不予受理。
③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④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 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五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1)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与“银行汇票”相同,但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 行承兑汇票”字样。
(2)商业汇票办理方法与银行汇票办理方法相同。
(3)商业汇票使用中需注意的内容:
①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②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 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③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④商业汇票的付款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⑤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款交存其开户银行。
⑥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向银行办理贴现,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在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第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 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第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 印件。
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额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