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胜诉吗?
五年前,某人欠账给我写有欠条,多次要账都说等以后有钱好给,直到年前又说到今年五月给,我怕到时后他在推,现在,我想起诉解决,能胜诉吗?
参考答案:注意:诉讼时效是两年!!!
也就是说在他不还钱后的两年内你必须主张权利,包括向法院起诉和向他要求偿还.所以你必须有你向他主张过权利的证据!!!而且两次主张权利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否则有欠条也没用.
当然,如果你有此证据,加上具有足够证明力的欠条,那么,理论上,没问题.
时效的起算是这样的:如果欠条约定了还钱日期,则从他不履行之日起算,就是从约定的还钱日期开始算.(如果没有约定,则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还钱,但要给他必要的时间准备.时效从你给他的准备时间的最后一天算起)
只要你主张了权利,或者他承认了他的债务或向你表示要履行,则失效从新起算.
比如:他应该在2000年1月1号还钱,那么在2002年1月1号前,你必须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他表示要还钱.如果你在2001年10月1号向他催要过,则时效就推到了2003年10月1号.
不一定要还欠条,只有有证据证明主张了权利就行了.
总之,就是要明白时效的意义:告诉人们要及时行使权利,否则法律不保护了.只要你及时行使了权利(两年内行使),100年后你一样可以到法院告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