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请帮忙,请您以律师的角度回答我的问题
外地的民工在天津打工工作过程中受重伤,包工头草草的给予救治,伤势没有愈合就把这个农民工撵回了家并且不给予任何赔偿,在当时对法律很陌生的农民工没有任何的劳动手续,并且用人单位也没有要求民工签定任何手续,民工为了救治已经花光所有积蓄,并且欠了很多医药费用,家中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和一个读初中的孩子,如今需要二次手术但包工头置之不理.走头无路,.希望好心的人帮帮我这个民工.怎样诉讼.我需要法律援助
参考答案:1、首先属于工伤。包工头要承担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陪护人员费、伤残赔偿费,丧失劳动能力的话还有抚养人员的生活费用等等。
2、用各种途径都可以证明雇佣关系。如证人、领工资的签字单,医疗证明等等
3、找法律援助中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