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这样,辞个职都那么难``````
我该怎么办,真的很无助。为什么别人找的工作会和我的大不同呢!这又不是什么好工作,怎么人事关系那么难,那么复杂
参考答案: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可以根据以上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提出离职,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给办,你就告他,去劳动仲裁部门,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