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开发无形资产所耗用材料的进项税在资本化时,如何记录?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有关规定,符合准则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准予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
但是,上述无形资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以及该无形资产本身是否一次性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分期摊销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仍旧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有关新的税收政策,因此,题中无形资产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仍旧准予依照税法的规定抵扣,无需做转出处理。
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的税收政策后,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