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会计法律的来。急!!!!
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我们老总把一些白条、收据等原始票据让我报销。有的根本没有原始凭证,他自己也入了账并做了凭证。其中还有一些明文规定不能报销的他也让报销并且都粘贴到了凭证上。弄的一头雾水。我跟他说过好多次,可他总说税务不查,说没事。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要是一直这样,对我是不是很不利?如果我以后不干了,做的那些凭证是不是也很危险,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请大家给我支几招,应该怎么做?
谢谢
参考答案:这个是会计工作当中常见的问题,基本上每个会计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你要保护自己,要老板在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上签字,这样即使以后被税务局审查,问题也不是你的。
另外,使用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入帐,只要金额不是特别巨大,会计是不会个人负责任的,被查到的话会对公司处以罚款,补缴税金等。你需要注意的,一方面是要老板签字,另外就是所得税汇算的时候记得将白条等做纳税调整就可以了。
如果以后辞职,要做好交接,写交接书,写明交接的内容,如支票(××号-××号)、记帐凭证(××年××月-××年××月)、帐簿等,由接受交接的人签字,你要保留一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