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是团体或个人竞赛项目中运动员之间的比赛,不是国家之间的比赛,这种说法正确吗?
理论上的确如此
在1908年伦敦奥运会上,首次公布了各国得奖统计表,它对以后各国进行这方面统计或计算正式的得分产生了积极影响。本届获奖最多的前三名国家是:英国得金牌56枚,银牌51枚,铜牌38枚; 美国金牌23枚、银铜牌各12枚;瑞典是金牌8枚。铜牌6枚,铜牌11枚。
英国为了炫耀本国的成绩,公布了各国的奖牌统计数字,开了以后历届奥运会设立各国“奖牌榜”的先河。这样虽增加了各队竞争的气氛,但也导致了此后所谓“国家主义”与“奖牌主义”的争论,促使日后国际奥委会不得不在宪章中明文规定奥运会是运动员个人及团队之间的比赛,而非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
个人理解: 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从现实中大多数国家对奥运会的重视程度来看,很难说奥运会不是国家之间的竞赛,套用科学界的话,“科学是不分国界的,但科学家有祖国”可能对体育界同样适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