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80年代初创立的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开放式社会化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业标准相一致。
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权威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从国家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管理系统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考试办法。它能保证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科学性,能有效地促进和指导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并严格检验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自学考试具有巨大的容量、覆盖全国的规模。
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投入少、效益高、工学矛盾少的鲜明特点。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招生没有人数和学习年限的限制,应考者不需经过入学考试;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由省考委发给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必要时可转考或改报别的专业,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全国范围内不同专业间互相通用。同时有关助学单位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帮助应考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