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转交信件是法律义务吗?
不是法定义务,但是,可以作为约定义务。
法律保护的义务有两种,一种是法定义务,由法律直接规定,如纳税、服役义务等,一种是约定义务,约定义务分为书面、口头两种,书面的一般指的是合同、协议、票据等,口头承诺一般要义务方承认才有现实意义。
一般情况下,转交信件多数是无偿的,如果无偿转交人承诺了转交,就负有无偿保管和转交的义务了。这时,如果转交人丢失信件,只有其存在重大失误或故意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有偿转交保管信件,结果丢失了,那么其只有存在一般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问题是如果这种转交如果是口头的承诺,承诺人不认诺的情况下,就难以追究承诺人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