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没收我的东西且不归还吗?若我违规在先
我在3月6日晚应违犯校规使用电热壶,被学校发现,并当场被来检查的同学没受了电热壶,后来我去管学校要,他们不给
校方能以违反校规为由没收我的东西吗?
来检查的同学能没收我的东西吗?
校方和来检查的同学这样做违法吗?
我的行为(使用电热壶)是否严重到违法的程度?
若校方执意不给,我该如何是好?
参考答案:学校和学生没收是违法行为。
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保卫科只是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机构,不是行政机关,其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是违法的。
你使用电热壶的行为,违法了用电防火方面的法规,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批评教育,不会进行处罚。
对学校的问题你可以到教育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