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的房产问题,问律师的结果不一样,请明白人指点
奶奶死后爷爷再婚,再婚后购买了现在的住房,以前是单位分房一直居住。住房购买时用了后奶奶的工龄。后奶奶是外地人,有单位,她有一个女儿,不是亲生的是抱养的。去年爷爷去世了。留了一份遗嘱:房子产权给我二叔,我和后奶奶有居住权。我经过咨询律师,结果都不一样,又说遗嘱无效的,有说可以一半有效的,我很是郁闷。我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我从小和爷爷住在一起,现在结婚了。我的居住权是否稳固,是否可以无条件居住下去。
问题二:房屋在继承上后奶奶那边可以站多大的比例?因为后奶奶的女儿向我二叔要钱,如果满足她的条件可以把后奶奶接走,并且她不在参与继承。二叔没有同意,结果现在我和后奶奶住在一起,过得很不愉快。
问题三:爷爷的遗嘱没有经过公正,也没有见证人,但肯定是亲笔,是否有效,有多大效力?
问题四:如果二叔坚决不给后奶奶他们钱(后奶奶偏向她的女儿),会有什么后果?我将是什么结局?我现在没有房产,也买不起房。
问题五:后奶奶到我家已经是三婚了,她以前也有房产,是继承以前老头的,特别是她以前单位也有分房,也是在和我爷爷婚后卖给个人的,只不过是她的女儿买的,在外地。现在具体是谁名下的房产我不知道。这个房产有争议吗?
参考答案:1.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不可以无条件居住下去。
2.50%
3.部分有效。“房子产权给我二叔”应理解为50%产权。“我和后奶奶有居住权”因法律有规定,故无效。
4.产权各50%,你和后奶奶继续居住。
5.婚前财产属个人,无争议。
6.呵呵,家以和为贵。
以上是我根据本地法律理解判断的,建议咨询当地此方面权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