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来看一下,有没有方法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大约十多年前。我爸爸认了个干哥哥,那就是我的干伯伯了。不久,我干伯伯就以他儿子要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我爸爸借钱。当时我爸爸没把钱借给他,却把我们一层商品楼的房产证借给干伯伯去银行贷款了(真是气死我了)。后来我爸爸在99年突然去世了,什么也没有交代我就去世了。之后我就向干伯伯表示要他还银行的贷款,好把房产证还给我,他却说现在没钱还贷款,暂时还不了房产证给我了。然后他为了让我放心点,就把他家的房产证交给我,说到时把我的房产证拿出来,再换回来。你说我拿他的房产证有什么用,卖又卖不了,还要替他保管呢。唉,惨惨惨!!!然而一晃我爸爸都去世7年了,再加上是我爸爸在生的时候借给他的,到现在也有十年了。这么久了他还没有去还贷款,我多次追他快点还,他总是无动于衷。
向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要他还我的房产证。
参考答案:由于有部门内容你没有谈到,因此只能提供一些基本的意见供参考。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城镇房产用于抵押,应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一般的情况叫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自办理完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你家的房产未办理抵押他项权证,那么对你基本没有什么约束,你只须以遗失为由申请重新办证即可。
2、如果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且你亲伯伯是在抵押前过世,那么你可以主张抵押登记无效,因为按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相关手续时,应该由抵押人(你亲伯)签字或者授权他人办理,由于你伯已去世,不可能授权他人办理或亲自办理,因此一定会被认定无效。你也可能要回房产而且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