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较烦!
年前我因怀孕,曾提前一个月口头向老板提出辞职.半月之后,因不幸流产住院半月.腊月24去公司做了简单的工作交接.并拿回半月工资(流产住院期被扣工资半月).我们的工资构成是由:底薪+每半年拿一回业绩提成.故老板以还未放假都还没拿为由.
年后,我再去拿提成时,老板以我辞职造成工作不便为由扣留我一月工资的数量.我据理力争时,他又以我平时工作有失误为由,克扣我1000元提成.
各位朋友,我该怎样拿回我这1000元???
注:我们公司未为我们买任何劳动保险!!他还说他是最仁慈的公司,否则提成想一分钱都不给,就不给,说,提成是属于公司自己规定.是这样吗???
参考答案:老板克扣你工资,没有给你交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你当初怀孕时可以不辞职,而提出休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但如果时违法计划生育的,或者时非婚生育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享受生育待遇,休息期间不发工资。
值得庆幸的是,你是口头提出的辞职,如果你否认提出过辞职,公司也拿不出证据。(如果你交接的时候写过什么的话就没办法了),你可以咬定是单位因为你怀孕而辞退你的。他不仁你不义。
你现在一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二时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理由就是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无故扣押你工资,违法辞退你。仲裁费用不高的,几百块,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的。估计你老板接到仲裁通知书时会同意跟你私下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