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应该怎么办手续
因为情况有点特别,所以想问下。我从05年八月开始工作的。合同上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合同是06年初才签定的。合同时间是05年八月到06年八月。06年八月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合同了,但是还一直在工作。直到现在。请问我现在辞职应该办哪些手续和证明?要社保转移证明么?要单位鉴定吗?要在我的劳务证上加盖单位章和证明吗?还有其他的吗?(辞职信已经提交,经理已经口头通过,需要他出具书面认可的证明吗?)请详解,多谢!
参考答案: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对于你来说,提前1个月书面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的规定,填写离职审批单,等他们审批完以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这公司的人事部,会把你的社保转出到社保中心。不用什么转移证明和单位鉴定,公司会把你的劳动手册还给你,还有给你开具退工单,这些是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
具体的你再问问公司的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