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权加上我的名字吗?
我今年准备打算和男朋友结婚,男朋友家里盖了栋新房子,为了盖这个房子他家共花去了15万元左右,其中男朋友出了7万元,他妹出了6万元,其余的是他父母出的钱,现在房子以经盖好了,共有四层,第一层是地下室,上面共三层,他家兄妹三人,现在他妹以经出二万元把第二层装修好了(加这二万他妹共出了六万元)其余的几层现在弄的一点装修的钱都没有,他爸说要他换他妹这六万元钱,而且现在房名是他爸的名字.如果我要和他结婚他家里就得在去借二三万把第二层装修下,结了婚这些债务就要落到我和男朋友换,所以我和他家里商量了一下,我们家里的意见是:我们是不会换这六万元,他妹这个也挺顾家的,估计自已过的好不会让他哥换这六万元钱的,假设他妹要他哥换这六万元的话是很难还换得起的,因为以我们的微薄的工资简直是太困难了.还不如把他妹以经装修过的一层就给他妹,那样我们就不用去还他妹这六万元,换过来说就是我和男朋友也只能拿第二层和底下一层地下室.第层三层也就属于他父母了.想是这么想但是不知道怎么去证明才有效!
参考答案:别看房产证只是你男朋友父亲一人的名字,现在这栋房子归你男朋友、他妹及其父母共同共有,你若相对部分房产拥有产权就得和家里其他人写上好后到房屋产权部门将那部分房产办理到你俩名下,否则及时你俩结婚了那也是你男朋友自己的婚前人财产,永远也转化不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俩另有约定。